【明報專訊】77歲清潔工李淑卿婆婆被指控偷竊一卷價值約3萬元的萬寧印花,前日獲裁定罪名不成立,萬寧總裁其後發公開信承認,報案的決定未兼顧情理,希望能親身向她道歉。李婆婆昨透過律師樓發聲明表示,已接受了萬寧行政總裁及其同事的親自道歉,並對案件圓滿結束感到非常欣慰,希望能過平靜生活。 感謝各界強調生活無問題 李婆婆昨在聲明中表示,已接受了萬寧行政總裁李家華及其同事的親自致歉,非常欣慰案件能圓滿結束,並感謝在過程中幫過她的人,包括其家人、在她工作的電訊公司內的朋友、代表大律師和關心她的市民。李婆婆又指出,事件獲解決後,最大希望是能過平靜的生活,強調現時的生活並無問題,如將來有需要時會尋求協助。 裁判官裁決時曾指出,李婆婆對於其視力欠佳而誤取印花的解釋不合理,認為她是「講大話」;由於她口頭招認及翌日歸還印花的行為在邏輯上有不琣X之處,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故裁定其罪名不成立。 總裁稱已檢討萬寧﹕無意賠償 萬寧行政總裁李家華在法庭裁決後發公開信解釋,承認未有恰當處理事件,指萬寧事後已做深入的內部檢討,意識到當日報案前「未有酌情考慮各種因素,導致未能做到情理兼備」,並就引發是次訴訟向李婆婆致歉,願為她提供所需的支援及協助。萬寧發言人其後澄清,無意向李婆婆作任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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