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本土力量」候選人何志光去年8月於立法會選戰期間,在電視論壇上狙擊對手黃毓民,雙方支持者在場外衝突,熱血公民前成員李政熙(31歲)被指兩度襲警,早前被裁定兩項襲警罪罪成。裁判官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時表示,控罪性質嚴重,但考慮到被襲警員傷勢、被告犯案出發點等因素,認為本案在同類案件中屬溫和,故判囚7星期。 辯方求情稱,案件未有涉及任何武器,而且受襲警員的傷勢不嚴重,被告平時為人良好,只因為參與政治活動時行為過激,但他自此案後已沒參與政治活動,重犯可能低。 辯方並呈上6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由其教會牧師所撰的求情信表示,被告自小就是基督徒,因有段時間受到某些影響才作出過激行為,相信被告日後做事會顧及他人。 官指控罪基礎嚴重 須判阻嚇刑罰 暫委裁判官馬漢璋說,警員當時不僅正執行職務,並在兩個政治團體起衝突期間維持社會安寧及保障雙方安全,試圖阻擋行人走出馬路,但被告卻在此情G下干犯案件,控罪基礎嚴重,須判以阻嚇刑罰。 根據控方案情,去年8月23日傍晚選舉論壇結束後,熱血公民及香港本土力量支持者在場外對峙,其後熱血公民一方走出馬路,警方設封鎖線,李政熙從後把一名警員拉出封鎖線,再向另一警員揮拳,致其右臉及四肢受傷。 【案件編號︰KCCC20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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