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立法會秘書處助理秘書長衛碧瑤(圖)認為,律政司就提出申請特別許可的資料已足夠,所以沒向對方索取證人供辭。(李慧娜攝)
放大
 

其他新聞
now成人台播日強姦片 遭嚴重警告
英六四關注名單 「黃雀」港人上榜 外交部建議首相 晤錢其琛點名要求釋放
朱牧:國際組織製名單 望各國施壓
基本法草擬時 英憂人大藉動亂引入內地法例
中方形容天安門無死傷 澳洲軍官﹕難以置信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梁游闖立會案 立會助理秘書長 否認無資格簽作供許可

【明報專訊】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去年因宣誓風波衝擊立法會會議室的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立法會秘書處助理秘書長衛碧瑤作供時遭辯方質疑,她沒有資格以立法會秘書身分向律政司簽署確認批出特別許可的信函,她不同意辯方說法。

辯方質疑助理秘書長簽署資格

根據《議事規則》,若任何人要就立法會會議紀要、作證紀錄等,在立法會以外的地方作供,必須申請特別許可。辯方質疑控方申請的特別許可無效,盤問助理秘書長衛碧瑤時稱,她沒有資格簽署通知律政司特別許可已批出的信函、沒有資格代秘書長陳維安行事,又指她沒有取得特別許可出庭作供。

衛則供稱,其證供範圍只限於會議前期及後期的跟進工作,並不會提及立法會會議的實質內容,故認為自己到庭作供不須取得特別許可。

稱秘書不止秘書長

衛又表示,立法會秘書包括立法會秘書處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助理秘書長,故不同意辯方所指,她沒有資格以立法會秘書的身分向律政司發出確認批出特別許可的信函。對於辯方表示因陳維安未有出席審議特別許可的會議,所以特別許可屬無效;衛以不能就會議內容作供為由拒絕回答。

【案件編號︰KCCC2035/17】

 
 
今日相關新聞
梁游闖立會案 立會助理秘書長 否認無資格簽作供許可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