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嚴懲民眾私自突破「網絡防火牆」行為。近日,廣西一名男子因私自搭建並售賣VPN服務,被當地法院因非法經營罪判囚5年6個月,並罰款50萬(人民幣,下同)。 據知,這是內地自今年年初,明確規定限制 VPN 服務以來,已知刑期最長、罰金最高的案例。 據中國正義網20日報道,從2013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吳向洋在未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在網絡銷售VPN代理服務。吳男在網上自己搭建VPN服務器並提供會員帳號和登錄軟件,該軟件登錄後可以瀏覽境外網站;另外,吳男還將一些VPN會員帳號密碼寫到硬件路由器上,使得修改過的路由器能夠直接登錄VPN,以收聽境外網站音視頻節目。 檢方稱,吳向洋還利用「淘寶網」開設網店以及在互聯網開設「凡狗VPN」網站等方式,向一般用戶出租或銷售VPN軟件、VPN路由器硬件,交易數千次,「非法經營」額達79萬元,「非法獲利」約50餘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吳向洋涉非法經營罪,近日遭廣西平南縣判決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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