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宣判的肯尼亞電信詐騙案,疑犯去年4月落網,大陸司法部門自此以受害人、證據主要在大陸為由,開始要求拘捕地將疑犯遣返大陸,引發台灣不滿,兩岸「搶人」大戰開始。自那時始,台籍疑犯共有288名被遣送大陸,遣返台灣的則有427人。 被遣送大陸的288名台灣居民包括:肯尼亞去年4月、8月先後遣送50人;馬來西亞去年4月、11月及今年8月遣送71人;柬埔寨去年6月、9月、今年7月及10月遣送67人;亞美尼亞去年9月遣送78人;越南今年1月4人;印尼8月18人等。最新一宗是西班牙上周決定遣送121人,仍未執行。此外,台灣法務部9月29日發布的資料顯示,自2014年4月起,累計返還大陸2054萬餘元新台幣(約451元人民幣),大陸返還台灣累計1442萬餘元新台幣(約316元人民幣),目前台灣仍有2億台幣(4393元人民幣)贓款有待退還大陸。 大陸刑法對詐騙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台灣刑法修訂後,數罪合併執行上限是30年監禁,但近6年來,因電信詐欺恐嚇案被判有罪人數計3.4萬人,判處5年以上刑期者只有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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