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朱凱Y於去年立法會選舉日在元朗遭兩架私家車跟蹤,涉案4名男子早前被裁定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罪成,其中最年輕的19歲被告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他不服定罪,昨向高院提出上訴,法官聽取陳辭後押後判決。 稱只跟蹤1小時沒騷擾 上訴人黃俊欽(19歲)沒有律師代表,早前已提交書面陳辭,庭上未有作任何補充。他指事發時他只是跟蹤朱凱Y一個小時,沒有做出任何騷擾動作,控方亦沒有證據顯示他當日有參與任何行動。 控方回應指只要上訴人的行為令事主合理地擔心其個人安全受威脅,已能被裁定遊蕩罪成;上訴人當日與其他被告交替地跟蹤朱,並不光明正大,亦從未向朱透露跟隨目的,一方在明,一方在暗下,朱感到安全受到威脅是自然不過的事;另外,從閉路電視片段可見,上訴人一直積極參與行動,包括送早餐予其他被告,在便利店門外張望對面馬路以觀察朱的行為,及與其他被告一同在車上跟蹤朱。 【案件編號:HCMA494/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