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財政廳表示,更新物業轉讓稅表格,是希望改善整體的稅務公平程度,尤其是減少在本省物業市場出現的稅務詐騙情況。卑詩省府將會向加拿大稅務局提供蒐集得來的資訊,以進行入息稅的執法及審查。 省府指,加拿大稅務部原本已有要求買家去確定賣方的居民身分,如對方並非居民,稅務部要求買家先扣起交易價的25%,作為應扣的資本利得稅。 省府指出,新規定的唯一改變是買家必須在物業轉讓稅的表格中確認,自己已採取所有合理的行動去取得賣方的居民身分資料,因此新表格是對買家的一個額外提醒,確保他們應盡力核實該些資訊。不過,省財政廳由始至終並沒有就「合理的行動」、「合理的努力」提出任何定義或例證。 至於倘若買家被誤導或被提供失實的資訊,買家需要面臨什麼懲罰? 省財政廳指,新表要求買家確定已採取一切合理行動去核實資料,如買家能夠證明他們已盡最大努力但遭到誤導,買家將不會被罰,而這些規定在聯邦的入息稅法中亦已存在,強調是次的修訂只是向買家作額外提醒。 律師李克倫解釋,假如買家提供了失實資訊,又被稅務部抓到,會被罰繳付賣家應付的資本利得稅。 新表中其他新增的項目還包括:所有買家的出生日期,如果買家並不是加拿大公民但在本國有報稅,需提供由加拿大稅務局(CRA)編配的個人報稅號碼。新稅表並要買家申報是否會將物業用作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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