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駐守九龍城分區的警長涉於2014年向按摩院主管提出可就警方行動通風報信,以及4次接受按摩服務後沒有付款;他又涉迫使另一間按摩院東主以低價將其店售予另一名女商人。警長被廉署控告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案件昨提堂,控方透露案件將轉交至區域法院處理。 被告張家輝(50歲)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14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其間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 控罪指稱,被告於2014年2月至9月間,威脅「足完美」按摩院的主管,稱若警方在行動中察覺到其按摩師違規,便會拘捕她,而非該按摩師。被告亦涉提出向該主管通風報信,提供警方行動的機密資料,以及在4次無付款下接受按摩服務。 另一控罪則指稱,被告曾要求「樂足樂」按摩院東主,退還一名女商人為購買該按摩院而支付的訂金,或要求她以較低價錢出售該按摩院。被告又涉威脅稱,若她繼續經營業務,會對她作騷擾行為。 【案件編號:KCCC33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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