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電騙黨成員虛構綁架騙取「贖金」,警方拘捕涉來港收「贖金」及匯款的內地青年,並揭發他使用假信用卡購物。該青年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洗黑錢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共23項控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周五判刑。控方表示,被告涉收取5次共逾38萬元現金,另一次則因81歲老婦醒目報警而未有中招。
認罪候判 另涉碌假卡
辯方替被告廖錦輝(19歲)求情時說,被告在內地任侍應,因賭六合彩欠下約6000元賭債,受同事引誘下答應來港揾快錢,依指示負責收取款項,但被告不知道背後牽涉電話行騙。辯方續稱,被告只是愚蠢受人利用,犯案時年僅18歲,本案涉及的金額不高,請求法庭輕判。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分別於去年7月及12月來港,案中事主大都是長者,有事主收到騙徒來電,訛稱其家人遭挾持,要求他們將贖金或欠款放到指定地點。被告拿取款項後,抽取當中的5%,把餘款匯返內地。
警方調查後,去年12月30日拘捕被告,另發現他於同月27至29日間,分別使用8張假信用卡在旺角區一帶購物17次,包括5部iPhone、手表、香水、護膚品、藥物、衣服及零食,總值約5.1萬元。
【案件編號:DCCC4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