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不時作出循規審查,但受法例所限無檢控權力,常被外界貼上「無牙老虎」的標籤。專員黃繼兒昨接受本報專訪時形容,觸犯私隱條例者並非犯下彌天大罪,直言「無必要有牙和做老虎」。黃繼兒又稱,公署現時雖無刑事檢控權力,但他認為公署透過教育及推廣工作,已達到提高市民保障及尊重他人私隱的效果,暫時「無迫切性」增加公署權力,但會考慮加強現有罰則。 黃繼兒昨天出席第39屆「國際資料保障及私隱專員研討會」後,接受本報訪問,表示公署現時除擁有主動調查權力,也會因應傳媒報道或投訴展開循規審查,他稱任何人都希望手上多一點權力,「但我要考慮有沒有迫切性」,強調現時保障私隱的制度運作良好。 對於歐盟《通用數據保障條例》明年5月生效,黃繼兒指香港企業需特別注意條例的適用範圍,「新例有一個境外法域權,只要目標顧客是歐盟境內的人」,便自動受到條例規限。他舉例,若網購公司容許對方以歐元結帳,或提供一個歐盟查詢電話,便受條例規限。一旦違反該新例的資料保護原則,最高可被罰款2000萬歐元,或該企業全球營業額4%,並以較高者為準。他形容罰款金額「異常地多」,稍後將向全港企業發出指引,提醒相關注意事項。 將改收集選舉活動資料指引 因應選舉事務處早前遺失載有選民資料的電腦,以及「公民聯合行動」發起的全民投票涉不公平收集資料,黃繼兒透露將修改收集及使用選舉活動相關資料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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