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為子籌國際校學費 女警騙貸判感化
八旬翁過路捱撞命危
譚香文拒付4萬尾數 指公關沒提醒衣著撞色
澳門立選 革新議會派撼民主元老 進取派信可拓票源 傳統派﹕硬來不討好
選民30萬 30歲以下不逾5萬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運房局﹕少於31分鐘延誤 不宜罰港鐵

【明報專訊】港鐵連番出現延誤事故,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去信促請當局檢討港鐵故障的罰款機制,運輸及房屋局周一回覆稱,對延誤時間少於31分鐘的事故施加罰款會影響鐵路安全,現時「服務表現安排」不宜進一步增加罰則。

稱避免對前線造成壓力 影響鐵路安全

運房局回覆林卓廷的信件稱,注意到社會有意見認為政府應考慮加重「服務表現安排」的罰則,例如進一步加大罰款額、將延誤時間少於31分鐘的事故納入機制,經檢討後,認為「服務表現安排」在過去數年的施行大抵暢順。局方稱,一方面,港鐵公司必須對較嚴重的延誤負責,但影響較小的延誤不應算作嚴重服務延誤,以免對公司前線人員造成不必要的壓力而匆匆維修,以致危及鐵路安全,所以保留了只就31分鐘或以上的嚴重服務延誤被施加罰款的安排,但同意將每宗事故的最高罰款由1500萬上調至2500萬元。

運房局指出,今年1至7月,機電工程署巡查港鐵系統共145次,即平均約1.5日巡查一次,比去年同期增加26%,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已要求港鐵跟進。

林卓廷認為,社會現時只要求完善機制,政府的說法等同「港鐵發言人」,如按政府邏輯,罰款機制本身已構成壓力,不應存在。他不滿政府的解釋,將於立法會復會後跟進。

 
 
今日相關新聞
運房局﹕少於31分鐘延誤 不宜罰港鐵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