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政策規定,年滿16歲的中國籍(不含港澳台)全日制本科生、專科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若家庭經濟困難,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以支付學費和住宿費,「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兩模式二選一,研究生每年不超過1.2萬元人民幣,其他學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人民幣。該貸款利率為人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財政支付,但需在最長20年內還清本息。不過,「經濟困難」界定模糊,一般由民政部門出具證明,存在審核不嚴等問題,經常引發爭議。 (教育部網站、國務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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