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湖南15歲花季少女小飛,為了幫補家計早前到廣東中山市一家地產公司工作,惟因一次遲到而被處罰深蹲百次,小飛勉強做完後出現不適,且情況急速轉差,最終送院搶救無效死亡。事後,家屬認為小飛突然離世與被罰深蹲不無關係,遂向其工作的地產公司追討賠償。 小飛的劉姓母親表示,為了幫患有尿毒症的父親籌集醫藥費,小飛自2016年下半年隻身到中山市打工,但想不到她在上周一(7日)突然離世。劉婦稱,女兒出事前10多天,因上班遲到而被罰做100次深蹲,「她做了一半不行了,後來店長叫她繼續做,做完之後她那個腳就有點累了」。 劉婦續稱,小飛當時便感身體不適,自行買藥服用,5天後雙腳便動不了,於是她租了一輛車將女兒趕緊送返湖南後再到醫院檢查;之後小飛情況急速轉差,吃了藥便即時嘔吐,然後雙手、頭也無法動彈,最後搶救無效死亡。從醫院方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顯示,小飛的死亡原因為「呼吸循環衰竭」。 地產公司的一名李姓女店長表示,處罰內容是小飛的上司自行釐定,並承認當日小飛有做深蹲;不過該公司的法務部王姓工作人員則否認小飛有做過深蹲,並指家屬的說法有所偏頗。 另外,內地媒體還揭發,小飛因未達法律規定的16歲工作年齡,因此借用了他人身分證與地產公司簽署勞動合同。 有內地律師指出,根據內地《勞動合同法 》,用人單位不得對員工進行侮辱體罰,如因此給員工造成損害,應承擔賠償責任;另聘用未滿16周歲「童工」,監護人、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本身都要承擔一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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