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據《中國時報》報道,台灣詐欺風氣盛行,近年來台灣人被「騙」怕了,詐騙集團生意不好做,乾脆到菲律賓、印尼甚至肯亞設立機房,遠端詐騙大陸人的人民幣,被逮後被抓到大陸,若詐騙金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除非償還詐騙來錢財才可獲減刑,但無論如何,仍都是10年以上重刑,反觀台灣最重只有5年以下刑期。 刑事局指出,詐欺犯罪有持續再犯的特性,尤其嘗過詐騙賺錢快、紙醉金迷的生活後,很難回頭。這些人就算遣送回台,一方面刑責低,另方面是判刑後,根本不到案執行,即使被通緝,因為出不了國,只好找其他同好,惡行循環繼續騙。 2011年,刑事局「0310」專案,以包機作法,當「空中監獄」將200多名在東南亞從事話務機房犯罪的台籍詐騙犯押回台,經多年審理,竟無人被判刑超過2年,平均僅一年左右。 去年馬政府看守期間發生「肯亞案」,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等人聲援詐欺犯,要求對大陸強硬「要人」。一年過去了,不時傳出台人海外行騙陸續被逮,遣送赴陸,黃國昌等人噤聲不語;而詐團看準台灣詐欺刑責低,「鯊魚返鄉」回台繼續騙,檢警抓也抓不完。警方私下抱怨,立委黃國昌在肯亞案帶頭聲援詐欺犯,間接促使詐欺犯鯊魚返鄉,擁抱台灣人權寶島,反讓檢警疲於奔命,面對這些詐欺犯重起爐灶,卻不見當年立委重視疾呼,「人走茶涼」,倒楣的還是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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