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興德學校校長陳章萍涉嫌聘請有案底、曾被取消教師註冊的張錦輝為校長助理,法例規定曾被取消教師註冊者不得進入學校,違者可處監禁。張錦輝接受本報訪問時承認曾在興德校務處工作,教育局介入後他改由辦學團體聘為行政助理,協助處理校務,強調今年4月後沒有再踏足校園範圍。不過,有興德教師指證張錦輝在校所用名稱為「張鐘謙」,校內曾出現其5月的打卡紀錄表(打卡紙)。
張錦輝:辦學團體聘用
據《教育條例》,任何人如曾獲註冊為教員而該項註冊其後被取消,未經常任秘書長書面准許不得進入或逗留在任何學校,違者即屬犯罪,可處罰10萬元及監禁兩年。教育大學高級講師、律師莊耀洸認為,當局如不作檢控則需要解釋原因,否則公眾會有質疑。
除牌者禁入校 教局﹕有證據會嚴查
教育局發言人回應稱,若有證據顯示有人違反上述規定,局方會嚴肅跟進。對於張錦輝曾否違例、局方有否執法、張現時是否於學校任職等問題,發言人稱教師註冊資料屬個人資料,按法例未得當事人同意局方不可透露,不評論可能牽涉個別教師註冊事宜個案,以及個別人士的任職資料。
警方正調查興德學校聘用張錦輝為校長助理的紀錄中,其中一「簽署者」表示從未曾在文件上簽名的案件。張錦輝憶述在學校會議室面試他的包括校長陳章萍、副校長和李姓主任,至於文件如何簽署,他並不知情。
張稱不知不能入校 改聘後未踏足
他表示,校長助理只是職稱,實際上是「書記仔」,在校務處上班,負責處理文件,不會入課室和接觸學生。他解釋當時不知自己不能進入學校,教育局今年4月向學校發信後,校方已即時與他終止僱傭關係,他其後獲辦學團體聘為行政主任,協助處理有關學校的投訴等事宜,強調此後未有踏足學校,而是在辦學團體提供的另一地點工作,惟他拒絕透露具體地點。
有任教興德學校的教師向本報稱,一直不知校長助理是有案底的張錦輝,「他的職員證上都是寫『張鐘謙』」,直至有離職同事從學校活動相片中認出張錦輝,該教師才得悉此事。
本報取得興德學校今年5月的校內相片,顯示仍有「張鐘謙」的打卡紙。張錦輝承認「張鐘謙」是因風水原因而使用的別名,但否認至5月仍有踏足校園,「絕對無,我好清楚,不能入(學校)就不能入,我知道風頭火勢,一定唔會同你咁癲」,估計其打卡紙「可能未收」。
他透露興德和他本人都曾向教育局申請讓他重返校園任職,惟被教育局拒絕,他質疑條例不合理,「醫生釘牌都唔會唔畀去醫院」,不應假設他入校會再打學生,認為有違《基本法》賦予他的選擇職業的自由,聲言有可能申請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