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懲教主任涉於去年在蘭桂坊帶走酩酊大醉的陌生女子,並疑在時鐘酒店內強姦她。他否認一項強姦罪,昨在高院受審。控方指事發期間,被告在H上大叫在懲教署工作壓力很大,惟當時他已離職懲教,並轉職任護士近一年。 蘭桂坊搭訕 帶往時鐘酒店 庭上透露,被告蔡仲強(29歲)於2011年至2015年3月間曾任職護士,其後轉任懲教主任,於2015年底起再轉職至聯合醫院擔任護士。 控方於開案陳辭指出,去年9月10日凌晨,女事主X與友人在蘭桂坊消遣,喝至酩酊大醉。與X並不相識的被告上前搭訕,叫X跟她走。X表示想回家,被告遂將X帶上的士,一同前往九龍塘的時鐘酒店,其間X曾表示不想去。 控方:事主不斷拒絕 被告:無夾硬來 控方表示,兩人租房時,酒店職員留意到X酒醉未醒,曾問被告是否仍要租房,被告回應稱沒有問題。職員亦有問X是否認識被告,惟她醉至不省人事,無法回答。職員生疑,故於兩人上房後,到房間要求抄下被告的身分證資料。 控方指出,被告在房內將X推倒在H上並脫去衣服,X不斷大叫拒絕,惟無力反抗,被告其後將陽具插入X下體,其間被告曾在H上大叫在懲教署工作壓力很大,惟控方稱事發時被告已離職近一年。 X醒來後將事件告知朋友,同日下午決定報警。被告其後被捕,在警誡下稱「我無夾硬來」,又表示X自願與他發生關係。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1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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