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車工作高危 籲發牌
【明報專訊】爆胎的銀色私家車停泊於快線,拖車打算拖走車輛時司機不幸被撞。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即使車輛爆胎,司機仍可以把車慢駛至路肩或慢線,停在公路中心對自己及他人都十分危險,七人車司機亦不應在僅有的空隙強行駛過;其次,拖車司機應該在壞車後方約100米放置雪糕筒及反光牌才開始工作;若在高速公路,亦可以要求警方協助封路後才展開拖車程序。
高速公路拖車 可求警封路
根據運輸署網頁,道路使用者守則建議司機如有壞車,應把車輛停在路肩或邊帶,亮起壞車警告燈等。至於拖車方面,則要求拖車標誌必須用深色底白色字,用拖車繩或拖車鏈拖車,兩車之間距離不可超過4.5米等。
政府未訂拖車工作指引
李認為拖車屬高危行業,行內主要為師徒制,安全守則、技術都是由師傅傳授,政府多年來沒有就拖車發特別牌照或詳細指引,呼籲署方就拖車司機發出特別牌照。立法會議員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絔g表示,政府應與業界共同制訂詳盡工作指引,供行業參考,若要立法監管拖車業或引入專業資格,則需要研究對業界生態的影響,認為問題值得在議會層面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