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名休班警及一名友人去年租用舢舨出海,到果洲群島海域垂釣,在濃霧中遭一艘內地漁船撞翻,一名警長墮海後溺斃。舢舨舵手早前被裁定危害他人在海上安全罪罪成,昨被判囚3個月。辯方呈上由生還警員撰寫的求情信,強調被告航海態度良好。 生還警員求情 指航海態度良好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鄭天佑(62歲)獲親朋到場支持,辯方呈上多封其親友及顧客撰寫的求情信。法官形容被告備受關心及愛戴,但事發時明知能見度低,仍沒有將推進引擎處於隨時可發動狀態,罪責嚴重,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判刑。 辯方求情時呈上由兩名本案中生還警員撰寫的求情信,其中一封指被告航海態度謹慎,曾因天氣不佳而取消生意,足證他不會為金錢而不顧他人安危。 辯方又指出,被告早前接受大手術後即面對審訊,他在還押期間亦曾住院,相信早前還押兩周的牢獄生活,已給他充分教訓,希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DCCC8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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