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旅遊業界稱,「一口價」團費屬旅行團宣傳或促銷的方法,以低價優惠招徠, 部分收費涵蓋燃油附加費等。有議員認為案件警惕業界須向顧客詳細交代條款、收費及計算方法,避免「口同鼻拗」,顧客亦應仔細了解收費條款。 本報昨在網上發現不少旅行社推出「一口價」旅行團往台灣、韓國及歐洲等地,有旅行社列明團費包括機場稅、燃油附加費、機票手續費等。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解釋,「一口價」是旅行社宣傳或促銷方法,若費用涵蓋燃油附加費,原則上即使附加費上升,都不會向顧客收回差價,但亦視乎旅行社做法,部分或設附加條款。 倘附加費調整 「一口價」理應不變 至於一般報團,有業界人士指團費通常不包機場稅、燃油附加費等,市民報名時須另外付費;若其後航空公司調整燃油附加費,一旦價錢下調,旅行社須退款予顧客,加價則須收回差價。 對於今次裁決,姚思榮認為涉事旅行社職員是否有心欺騙顧客仍有商榷,提醒日後旅行社必須向市民解釋清楚收費及報團條款,以及在收據獨立列出收費與其計算方法。他建議消費者宜了解條款及收費內容,若有疑問應及早與旅行社溝通。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指美麗華旅遊表明上訴,暫不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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