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拿擬打擊非法短租民宿
【明報專訊】威士拿市府考慮引入附例去打擊非法短期出租單位,例如租期逐晚計算的單位。若獲通過,則不可在住宅區提供短租單位,且須領取商業牌照,違規者每日罰款1000元。不過,市長指建議附例並非針對放租平台Airbnb的客戶,而是非法逐日放租一類。
威士拿有例限制出租單位的租期最少為連續四周,過短屬違法,但執法成為問題之一,短租單位漸增,導致長租單位的供應減少。
威士拿市府正考慮立例打擊非法短租,並於日前向市民發出通知書和呼籲民眾提出意見。市府指市議會及職員一共收到來自65人的意見。
市長莫登(Nancy Wilhelm-Morden)表示,市府想為有需要在市內生活的居民保存出租單位供應,包括那些找不到住所的工人。她指,不想為了讓旅客能夠以每晚形式租用單位,而趕走工人。
有網民近日於社交網站貼上一幅告示的圖片,內容似為兩名在威士拿工作的專業人士發告示尋找地方租住,而網民則稱同類情況日漸常見。
威士拿建議的附例會要求所有供旅客用的出租單位,包括酒店、汽車酒店、柏文和民宿都必須申領商業牌照,牌費一年165元。
莫登續說,只有在適當土地用地類別上的單位才可領取商業牌照;這樣市府便可簡單地監管市場,若發現有人賣廣告招租但只以每晚或短期形式出租,而又沒有持牌,便會被發告票,罰款為每日1000元。
有指,Airbnb得悉市府有關修例建議後,日前向部分威士拿居民發電郵警告,禁止住宅區「房屋共享」(home-sharing)會「給居民及住客造成一個混亂和不公平的系統。」電郵內容又促請那些「共享社區的成員」與市長及市議會溝通,說明為何所有土地類別都應該獲准許「房屋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