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任職銀行的男子前年在窩打老道酒吧內與酒客爭執,其間酒客用骰盅敲男子頭部,男子一拳打向酒客左頸近耳位置,酒客隨即向後跌倒,撞向桌子昏迷,一日後因腦出血死亡。男子被控誤殺罪昨受審,辯方指事發時與事主一起的友人揚言要打死被告,又指「今晚就打死你,你出唔到M個門口」。 事主中拳後撞桌再倒地 被告容定樑(42歲,圖)被控2015年8月19日(死者被證實死亡當日)非法殺死男子張顯輝。事主張顯輝的友人譚柏濠昨供稱,前年8月17日晚上,他與事主一同到涉案酒吧消遣,被告於翌日凌晨零時許到達酒吧,他與事主、被告及酒吧東主一同掟飛鏢,惟因飲罰酒問題,被告與他發生口角,之後事主與他返回吧^聊天,事主突拿起一個塑膠物件打向被告後腦位置。 辯方:死者友曾揚言打死被告 譚續稱,當時被告出拳還擊,先一拳打向事主,繼而衝向及拳打譚。譚與被告糾纏,其間有人叫「輝哥(死者)郁唔到,訓鬖a下,唔好再打」。譚稱當晚飲了近兩壺「威士忌溝梳打」,但肯定自己是清醒。庭上昨播出案發時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掟飛鏢期間,事主突後方手執物件敲向被告頭部,兩人發生爭執,被告再揮拳打向事主左頸,事主從後倒下及撞向桌子後倒地。 辯方盤問譚時指他與被告只是點頭之交、不相熟;譚同意。辯方續稱,譚當晚曾向被告擲煙蒂,並斥「成日怕輸,成日賴皮,又唔飲罰酒,一係飲少」,又揚言「我今晚就搞你,今晚就打死你,你出唔到M個門口」;譚表示「唔記得」。 法醫報告指事主死因是左椎動脈創傷性損傷,導致急性蛛網膜下腔出血。控方指出,辯方聲稱被告的行為屬自衛,但控方認為被告當時不可能真誠相信有必要保護自己,即使他錯判形勢,其使用的武力亦不合理。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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