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控告他涉嫌以一封價值5000元的紅包行賄運輸署一名考牌主任,以求取得駕駛考試及格,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須於下周三(31日)應訊。
男被告張欣(41歲),無業,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廉署發稿指出,上月5日,張姓被告到運輸署一個駕駛考試中心參加私家車路試,他向運輸署一名二級考牌主任提供利益,即一封5000元紅包,作為將其私家車駕駛考試的駕駛技巧及表現評為「及格」的報酬。廉署其後接獲運輸署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運輸署在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指出,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下星期三須到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學神」賄賂考官過去曾發生,前年一名22歲男子在考路試時掉頭撞壆,擔心不及格,遂拿出500元現金收買考牌官通過考試。考牌官屢次拒絕收下賄款,但他仍堅持賄賂對方,最終考牌官向上司投訴報警,男子亦涉行賄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