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填區違規排污 昇達罰20萬 舉報職員指輕判失望
【明報專訊】負責運營本港7個已復修堆填區的昇達廢料處理有限公司,早前被職員揭發其負責的屯門望后石谷已修復堆填區違規排污,公司昨承認20項相關控罪,被罰款共20萬元。事後被解僱的職員對刑罰過輕感失望,但不會對揭發事件感後悔。
環署:有人涉虛報 交警方跟進
環保署表示,署方已即時加強對該堆填區的抽查和監督,昇達現已完成整體維修,截至今年4月底,署方已扣減該污水處理廠營運費逾550萬元。環保署又表示,舉報者透露有人指示他們違例排放污水,及在內部日誌上填寫不實資料,署方疑有人涉提供不實資料,已交警方跟進。
望后石堆填區1983年啟用,至1996年關閉,其間接收1300萬公噸廢物。去年環保署收到多名污水處理廠技術員投訴,稱該堆填區的沼氣處理設施燃燒溫度未達攝氏1000度,導致不符合標準的污水被排出,甚至污染鄰近河溪。署方深入調查後,證實該廠燃燒沼氣溫度多次不達標,不排除堆填區會排出氨氮超標的污水,但調查又稱只有非常小量污水滲出管道外,附近河溪未發現受污染。
揭發事件、現已離職的昇達前高級技術員李先生(59歲)對判決失望,認為20萬元罰款對大公司懲罰不大,希望環保署日後加強巡查及監督堆填區保養工作,而非等他人揭發事件後才調查。李先生去年因揭發公司醜聞失去飯碗,其後轉往機場及蓮塘口岸任工人,目前在高鐵地盤當散工,他透露現時薪資與在昇達時相差不遠,但失去了很多福利,不過他堅持不會後悔舉報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