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華﹕根本不應發生 林鄭﹕尊重法庭判決
【明報專訊】對於旺角大衝突案中3名被告被判暴動罪名成立,判囚3年,特首候選人曾俊華和林鄭月娥均表示尊重法庭判決,而另一候選人胡國興則不作評論。
曾俊華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庭判決我們是絕對尊重」,他指若當選最重要是如何避免再次發生,而不是這些事發生後如何處理,強調「這些事根本不應該發生」。林鄭月娥競選辦回覆稱,香港是法治社會,尊重法庭判決。同為特首候選人的胡國興表示,法庭如何判罪和判刑有其理由,外人須看清楚理由才作評論,但3人很有可能上訴,故現時評論不是公道做法。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不論是7名警察打一名示威者,或是有示威者向警方擲硬物,法庭的處理都很一致,及「是同一條線」,判處的刑罰是嚴肅及認真地對待暴力,故他會尊重法庭判決。他又稱自己參考案例,認為判決大致合適。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認為,今次判決是法庭清晰發出信息,若參與騷亂、擾亂秩序,甚至帶有危害性的暴亂行為,需負上嚴重的法律責任、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