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假案8次 貪玩運輸工罰8000元
【明報專訊】運輸工聲稱因貪玩,想戲弄警方並測試警方奉召到現場時間,在4天內共報假案8次,導致19名警員上門調查,浪費警力1726分鐘(成本相當於5300元)。運輸工昨承認導致警力浪費罪,罰款8000元,裁判官指出,警員沒有就本案超時工作,警隊無損失,令毋須賠償。
官指警無超時工作 毋須賠償
辯方指出,被告高志健(38歲)當日是喝了酒,愚蠢和幼稚下才會玩電話,已承認責任,並願意賠償。惟裁判官表示,警員沒有就本案超時工作,他們亦有如常出糧,警隊並無損失,要求被告賠錢不合邏輯和法理,下令毋須賠償。案情指出,被告於1月13及18日多次致電警方報案,警方其後多次上門調查但無任何發現,而大廈保安員亦告知警員並沒有任何相關事件發生。警方其後展開掃蕩行動時,截停被告,發現他所持有的手提電話,與報假案的電話號碼琣X,遂將他拘捕。被告於警誡下承認控罪,稱想戲弄警方及測試警方在接報後到達現場需時多久,又指報假案的地址乃隨機選擇,與居住在相關地址的人並不相識。
【案件編號:KCCC39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