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休班警涉嫌在釣魚用品店偷魚餌及釣具,他早前否認盜竊罪,案件昨開審。控方傳召捉拿被告的店舖股東作供,辯方律師質疑他沒有目擊被告偷竊,指他在沒合理懷疑下使用武力制服被告。 辯方質疑店東擒人用過分武力 案情指出,任職警員的被告蘇家文(41歲)去年8月在觀塘日昇中心「海釣平台」偷取總值425元的釣魚用品,他在警誡下稱「唔記得齫q錢」。被告事發前請病假並獲准,案發時身上有570元現金、兩張八達通及一張信用卡。控方昨傳召店舖股東劉傳德作供,劉憶述案發當日察覺被告形[可疑,後來見被告離開店舖,他即上前大叫「佢偷洁v,此時被告急步逃走,劉其後用雙膝將被告壓在地上。 辯方指,劉傳德沒看見被告偷竊,事前亦沒告知職員要留意被告,質疑他捉拿被告不合理。辯方多番指劉的供辭前言不對後語,又指他刻意隱瞞對被告使用過分武力。辯方盤問期間一度問劉「你學歷幾多」,裁判官提醒辯方要注意盤問態度,又指劉的供辭不一與被告有否偷竊並無直接關係。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KTCC49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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