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美甲師涉嫌在愛護動物協會門外遺棄飼養的松鼠狗,該狗有明顯傷痕,她昨早否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及一項沒有根據及按照牌照而畜養狗隻罪。被告獲准保釋,裁判官在庭上問她就案件押後有何感想,她說:「我好後悔放低鼳\。」 身有傷痕 松鼠狗終人道珝 任職美甲師的被告張碧珊(41歲)被指於去年8月28日,遺棄一隻迷你松鼠狗在將軍澳坑口村愛護動物協會大門外,愛協職員之後報警。控方在庭上透露,松鼠狗為被告的寵物,經獸醫檢驗後發現該狗嘴部有疑似被鐵線綑綁過的痕[,後半身位置包括肛門有血。據悉該狗於案發後兩周已被人道珝嚏C 根據控罪,被告分別被控「畜養動物方式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或原可避免的痛苦」,以及「沒有按照漁護署發給的牌照而畜養一隻超過5個月大的狗隻」。裁判官庭上要求控方及漁護署進一步交代案情,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案件押後至3月13日再審。 【案件編號:KTCC3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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