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松山車站爆炸案 林英昌判30年
[2017.02.22] 發表
【明報專訊】男子林英昌(圖)被控台鐵松山火車站爆炸案,台北地院今天(22日)依殺人未遂罪判他20年、製造炸彈判10年6月,合併應執行30年徒刑。林英昌今天到庭聆判,他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期間辯稱是自殺,沒有殺人犯意。
這起案件源於台鐵1258次北上區間電聯車,2016年7月7日晚間即將進入松山站之際發生爆炸,造成25人受傷;警方事後調查,發現傷者之一的林英昌涉有重嫌。
台北地檢署偵結,依涉犯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共危險等罪嫌,對林英昌提起公訴,建請法官從重判處3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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