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女死者早於53歲便確診認知障礙症(又稱腦退化症),有醫生指年輕患者屬少數,社會向他們提供的服務較長者少,家屬照顧面對更大困難。有社工就提醒照顧者不應獨自面對,宜向家人或社會機構求助。 政府無統計認知障礙症患者數字,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數據顯示,本港有約10萬名長者患有認知障礙症。而醫管局資料顯示,在2015年本港有約1.2萬名認知障礙患者於該局的精神科專科接受服務。 50多歲發病較少 賽馬會耆智園總監暨中大內科及藥物治療學系教授郭志銳表示,認知障礙患者一般都是70至80歲或之後病發,較少人在50多歲發病。早期性認知障礙症患者當中,主要患阿茲海默氏症,部分患額顳葉認知障礙症,病因不明。郭稱,前者海馬體退化致認知能力及記憶力衰退,後者前腦葉受影響,患者除了記憶力衰退,亦無法控制情緒及行為,如脾氣會變得暴躁,曾有患者當眾脫衣服等。 郭志銳稱,藥物無法根治認知障礙症,可憑藥物或訓練延緩功能衰退的速度,有患者需服食精神科藥物以穩定情緒。他指年輕患者屬少數,社會提供的支援服務相對少,若年輕患者因此未能工作,家人亦面對經濟壓力;若患者有暴力行為,日間護理中心亦未必會接收。 對於患病男事主需照顧病妻,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說,普遍男性自覺需承擔照顧家人的責任,有困難時未必主動求助。他說,認知障礙症患者失去自理能力,隨時有走失或受傷風險,家人須時刻貼身照顧,精神負擔很大。另外,男事主的病情亦會影響其情緒,長遠易導致抑鬱。 司徒漢明建議,照顧者向病人家屬互助小組傾訴,或聯絡社會機構尋求支援,包括醫療或社工外展服務,減輕照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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