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消委會去年接獲2300宗有關維修及保養服務的投訴,按年升15%。當中不少人上網找人維修,如投訴人許先生因家中廁所嚴重淤塞,致電A公司預約,該公司網頁聲稱「不成功不收費」,但數天後廁所再塞,許聯絡該公司,對方多番拖延,一周後更稱已過保養期,再維修要另收費,消委會介入後,該公司仍拒絕提供任何保養安排。 另一投訴人方小姐因分體冷氣機漏水及未能製冷,兩度預約B公司處理,共付款1800元清洗冷氣喉、補充雪種及更換電容,惟情G沒有改善。她其後多次撥打B公司網頁列出的電話皆無人接聽,同時發現單據所列公司地址不正確,無奈另聘技工維修,才知B公司根本沒有幫她更換電容。她向消委會投訴並向海關舉報,B公司至今未依約退款。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傴晼A這類個案有灰色地帶,若技工完成工程時,廁所已沒淤塞,數天後再出問題,未必可界定為工程不成功。不過,若該公司沒有兌現服務承諾,則有可能觸犯《商品說明條例》的虛假商品說明。 未兌服務承諾可違商品例 消委會建議,於網上搜尋維修服務,應先核實商戶門市地址及聯絡方法;細閱服務細則;參考其他用家意見;並要求商戶於單據上列明承諾保養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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