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與兩電仍就2018年後的《管制計劃協議》談判。環境局長黃錦星昨承認,本港應用可再生能源會比現時燃煤或燃氣發電為貴,但比例有限,認為社會應可承受相關經濟壓力。另外他又透露新一份《管制計劃協議》,兩電的准許回報率有下調空間,亦會對電費有某程度的緩衝作用。 指兩電准許回報率有下調空間 政府上周五推出的《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30+》首次公布本港到2030年,香港可再生能源的發電比例會由現時1%以下,升至3%至4%,包括不排除興建兩個造價合共100億元的風電場,而兩電過去曾評估風電場會令電費上升1%至2%。 黃錦星昨出席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後承認,可再生能源成本較高,但兩電准許回報有下調空間,對電費有緩衝作用。另外他又提出,如果本港落實使用更多可再生能源,可參考外國的「綠電認證」方法,讓大公司或團體認購「綠電」,一方面有助減碳,亦有助紓緩電費加幅。 關注氣候變化問題的環團「350香港」聯絡主任古偉牧表示,「綠電認證」在外國流行多年,市民或企業可以支付較高的電費去「購買」風能或太陽能,支持發展更多可再生能源。他指現時已有企業、例如標榜做到「碳中和」的匯豐銀行向外國購買綠色電力,以抵消本身碳排放,若本港有「綠電」,相信會有企業購買,由於這些機構已承擔了較大分額的成本,市民分攤的電費自然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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