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府本月初與深圳政府簽訂協議,在落馬洲河套區共同發展「港深創新及科技園」,並由香港科技園成立附屬公司管理。政府消息人士當時稱,該附屬公司董事局主席由港方委任,本港擁有「話事權」,又指深港雙方不存在「秘密交易」。但本報獲悉,深港雙方在如何組成董事局上已另有協議,但無寫在公開的合作備忘錄上。 明報記者 張煒明 協議沒列於公開合作備忘 本報上周五就相關董事局組成方法向創科局查詢,局方昨廣發新聞稿,證實港深雙方達成共識,假設該附屬公司董事局有10名董事,港方將提名4人(包括主席),深方提名3人,餘下3人則由雙方共同提名,主要由國內外頂尖科研機構、企業及大學的相關人士出任。若董事人數不是10名,則以上述比例為基礎分配提名人數。附屬公司董事局的成員,全數由科技園公司按本港法例委任。按《香港科技園公司條例》,所有待決問題須由出席會議的董事以過半數票決定,如票數均等,則主席除可投他原有的一票外,並有權投決定一票。 另1/3董事深港共同提名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說,政府未有交代由深港共同提名的三分之一董事局成員將有什麼提名程序,料屆時將會提名中方信任的人,港方即使有主席的決定票,亦變相失去話事權,倘香港出資興建河套區科技園卻失話事權,做法明顯有問題。而且有關董事局組成沒有在公開的合作備忘錄上交代,而要由傳媒提問始證實,做法「遮遮掩掩」,令人質疑港深雙方另有秘密協議。 翻查香港科技園年報,該公司2014/15年度虧損1.8億元,2015/16年度亦虧損1億元。莫乃光估計河套區單是平整土地便要逾百億元,科技園公司無可能負擔得起如此大額借貸,料最終會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又係用納稅人的錢」。創科局回應查詢時稱,河套區科技園具體發展成本需待各基礎及公用設施的規模及要求完成詳細設計後,才會有較確實的估算。 另外,創科局稱港深雙方就河套區科技園成立聯合專責小組,原定本月首次開會,但由於未能找到合適日期,經商議後暫定2月在深圳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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