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校委會研究生代表選舉出現涉嫌賄選指控,校委會昨開會討論事項,據了解,有校委認為有關金額微不足道,不足以構成吸引選民去投票給某候選人的誘因,最後校委會投票以9比7駁回有關投訴。 林卓廷:應傳召當事人 廉政公署前調查主任、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出,雖沒有法例監管校委會選舉,但校方應傳召投訴及被投訴人、在事件中接受「紅包」的選民聆訊才作決定。他說,據監管選舉的法例,裁決應基於提供利益者的意圖,若是要令人投票或不投票,或投票給某人,已構成賄選,法例沒訂明提供小於什麼金額就不構成賄選,雖然立法會前會計界議員譚香文涉賄選案中(譚香文在2008年立法會選舉期間舉辦免費業界講座,參加者可獲1.5進修學分),法庭舉例指出,向選民提供一包紙巾不構成提供利益,但林卓廷認為在校委會選舉中向選民提供現金並不理想,校方應嚴肅處理。 早前校委選舉候選人朱科,被指在「新港青年會」(該會榮譽顧問包括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中聯辦青年工作部部長陳林等)微信群組中利用微信派發「紅包」,呼籲港大研究生「共謀港大未來的發展……您的一票,讓我們共同努力」。 據了解,校委會昨根據投訴人、候選人巫i泰提交、朱科在該微訊群組中派發紅包截圖,以及朱科的書面回應討論事件。校委會作兩次投票,首次是決定手上資料是否足以作判斷,多數人支持,其後有委員提出,朱科派發的紅包僅80元人民幣,每名領取者僅獲幾毫子至少於兩元,金額微不足道(immaterial),不足以構成吸引其他人投票給他的誘因,不少委員表示認同;也有委員指朱科只是呼籲群組成員投票,沒指明要投給他。但有校委認為是否構成賄賂不在於金額多少,而是當事人是否有此動機。最後校委會投票是否應駁回投訴,以9票贊成、7票反對通過。 消息人士指出,投反對票的幾乎全為校內成員,投贊成票者則大多為校外校委,包括親建制的紀文鳳、劉麥嘉軒及梁高美懿等。本報聯絡3人查詢回應,劉太表示不予置評,另外兩人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投訴人:廉署同駁回投訴 投訴發起人巫i泰表示,會後已收到港大通知其投訴遭駁回,他認為賄選「一毫子都算」,會致信校委會要求交代原因。巫又指出,早前曾向廉署投訴,最近獲口頭告知投訴被駁回,因沒相關條例適用。本報昨晚未聯絡上朱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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