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早前疑因於今年1月26日,包圍校委會主席李國章被控3罪,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同被指於當日阻止校委會成員紀文鳳離開,昨被票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李否認控罪。據悉,紀文鳳將任控方證人。 學生會前副會長否認阻紀文鳳送院 根據控罪,被告李峰琦(21歲)於本年1月26日在港大沙宣道賽馬會跨學科研究大樓正門外,阻礙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消防處高級救護員張嘉輝。據悉,控方稱當晚有人報案指紀文鳳腳部疼痛,需要送院,救護車奉命到場,李峰琦被指阻礙張嘉輝進入大樓,及阻止紀文鳳被送上救護車;控方將有4名控方證人,紀文鳳位列第一,其餘的則為救護員等。 或與馮敬恩案合併 控方申請將本案押後,稱本案與馮敬恩一案涉及的證人屬同一系列,或有可能將兩案合併。辯方不反對押後,又說未收齊文件,裁判官溫紹明批准將案押後至9月21日,屆時將與馮敬恩一案一同再次提訊。 【案件編號:ESS271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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