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圍一間寮屋玻璃老店被指非法霸佔官地,去年被地政總署要求立即清拆。寮屋戶早前被控不合法佔用未批租土地,裁判官今將案件押後至11月1日開審,另於10月21日預審。 被告廖錦明為位於大圍西巷的「大興玻璃」店主,是區內碩果僅存的玻璃老店。辯方在庭上透露,已收到地政總署的地段索引圖、航空圖片及相關地圖,屆時被告和其81歲父親廖啟能均會自辯,證明該寮屋登記號碼自1976年已存在。 店主:1950年代經營至今 不會搬走 根據控罪,被告於去年7月6日至今年1月18日,非法佔用未批租土地。地政總署去年6月5日張貼告示,要求被告於7月6日前清拆佔地寮屋,惟被告沒有遵守命令。 本報去年曾訪問廖啟能,他表示店舖於1950年代經營至今,早年已登記為寮屋,亦從未搬遷,認為是地政總署資料出錯,強調不會搬走。地政總署當時曾發信給廖說,店舖現存位置並非最初登記為寮屋的位置,認為店舖非法霸佔官地。 【案件編號:STS7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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