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59歲繼父前年4月至去年7月間,偷拍逾110段其14歲繼女的洗澡片段,繼女一次洗澡時意外跌倒撞跌攝錄機,揭發事件。繼父早前承認20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辯方求情稱被告已因本案失去妻子、子女和工作,十分後悔。裁判官斥被告咎由自取,判囚10個月。 稱成習慣 後期只拍不看 辯方求情時引述被告妻子、兒子的求情信,形容被告顧家,視繼子繼女如同己出,又引述心理報告指他明白行為對家庭和繼女有深遠影響,已感悔意,重犯機會微;辯方又稱,被告被揭發前數月已沒再翻看偷拍片,繼續偷拍只因成了習慣。事主的創傷報告顯示案件對她影響慢慢消卻。 賠上工作婚姻 官斥咎由自取 辯方又指被告因案正與妻子辦離婚,已辭去月入2.6萬元的推銷員工作。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稱,被告明顯因案賠上家庭和工作,但咎由自取,嚴重違反誠信,破壞父女關係,令家庭變成不安全的地方,判他入獄10個月。 案情指出,繼女去年7月6日在浴室意外跌倒,發現廁所泵把手上有隱蔽攝錄機,被告其後搶走攝錄機。繼女向母親投訴,放學後又不敢回家,母親向社工講述事件並報警。被告被捕後先向警方稱不知情,警方其後在電腦內修復逾110段片段,被告始和盤托出。 【案件編號:KCCC20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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