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前總書記胡錦濤心腹、全國政協原副主席及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昨日因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案在天津一審宣判,其中受賄罪被判囚終身,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囚5年,濫用職權罪判囚4年;3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指其受賄財物達7708多萬元人民幣。令計劃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他說「我再一次向組織,向辦案機關負荊請罪。我對法院今天的依法庭審和人文關懷,表示感謝」。
明報記者
令計劃案在2016年5月13日被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至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距今不滿兩個月,時間略少於周永康案。不過官方公告顯示,令計劃案仍然錯綜複雜。
有評論表示,此次官方對外公布的法院宣判內容大量揭秘,認定令計劃8項罪證。
樓忠福、崔曉玉、魏新、潘逸陽、李春城五人與令案之間的關係,以及具體違法細節尚屬首次確定。而令谷向魏新索取財物之事更是鮮有人知。
而潘逸陽履歷豐富多樣,既有共青團背景,又曾在江西、廣東、內蒙古工作。其與令計劃關係的確定亦使令案更趨複雜。此前坊間多認為,李春城案是周永康系列案件子案,此時發現竟與令計劃案存在關聯。這在一定程度上證實了令計劃與周永康之間的「合謀」傳聞。
人民日報﹕展從嚴治黨決心
今日出版的《人民日報》刊發評論員文章,指「對這一案件的依法審理,再次展現了我們黨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依法懲治腐敗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稱全黨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刻汲取令計劃案件的教訓,緊密結合「兩學一做」(學習共產黨黨章黨規,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始終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涉國家秘密不公開審理
令計劃跟隨胡錦濤近20年,2007至2012年,令計劃擔任中央辦公廳主任,是權傾一時的「大內總管」。
新華社報道,鑑於令計劃案的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秘密,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6月7日不公開開庭審理該案。令計劃去年7月移交司法時,官方稱「令計劃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組織紀律、保密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家人收受巨額賄賂;違紀違法獲取黨和國家大量核心機密;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本人及其妻收受他人錢物,為其妻經營活動謀取利益;與多名女性通姦,進行權色交易;對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力斂財牟利負有重要責任」。
行賄二人與周永康父子關係密
法院認定,令計劃受賄財物共計7708.5383萬元(人民幣,下同),包括為浙江廣廈建築集團公司原董事長樓忠福及其子謀取利益,單獨或與其妻谷麗萍共同索取、收受樓的財物1465餘萬元;為四川維德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崔曉玉謀取利益,收受崔財物1438萬元;為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常務副主席潘逸陽謀取利益,收受761餘萬元;向方正集團原董事長魏新等人索取財物643餘萬元。
此外,收受前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89餘萬元;收受前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60萬元;及為前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局長霍克等人職務晉升等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等。在這批人中,李春城是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親信,而白恩培與周永康兒子周濱關係密切。
傳弟攜機密赴美 判決未提及
對於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公訴機關證實,令計劃在擔任統戰部長和全國政協副主席期間,通過時任霍克等人,非法獲取大量國家秘密。
對於此前傳聞令計劃胞弟令完成攜帶大量國家機密出走美國一事,在判決中並無提及。《紐約時報》曾報道,就令完成掌握大量中國國家機密的問題,中國曾與美方溝通過。
助「特定關係人」調職買樓晉升
此外,公訴機關證實令計劃濫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陳×、張××及其親屬在調動工作、購買房屋、晉升職務、遷移戶口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特定關係人」,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親屬、情婦(夫)及共同利益的人。判決中法院未透露陳、張兩人與令的關係。
雖不公開審理,但央視昨播出受審片段,顯示旁聽席座無虛席。令計劃對判決表示不上訴,還拿稿紙宣讀,「我再一次向組織,向辦案機關負荊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