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接連發生假業主騙取買家訂金的騙案,令計劃置業的市民擔心。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昨早約見地產代理監管局跟進問題,涂質疑地監局對規管地產代理的指引自2009年以來未有更新,而地產代理屬首個接觸放盤者的人,有責任核實賣家身分,否則屬專業疏忽,促地監局「火速」修訂指引,以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地監局稱十分重視事件,已茪漰騝s執業通告,為地產代理提供更詳盡指引。 涂謹申昨約見地監局行政總裁韓婉萍等管理層。涂會後稱,地監局規管地產代理的指引於過去7年並無更新,當中在核實賣方身分上,指引只規定地產代理「確保賣方與業主是相同的」。目前指引只建議地產代理需採取切實可行方法,確保賣家姓名正確,包括向賣方索取身分證副本等。涂認為有心行騙的假業主偽造身分證不難,認為應修訂指引,包括規定代理須以單位上一手轉讓契約,核對賣方身分證號碼和簽名等;若交易已達簽訂「細訂」階段,代理應花費100元向土地註冊處查冊核實業主資料,並查看業主的水、電、煤單據等;又建議買家向賣方支付訂金時到律師樓辦理,由律師作多一重把關。他引述地監局會上稱,修訂指引需時2至3個月。 涂謹申:修指引需時3個月 涂又指出,在現時指引下,買家若被假業主騙去訂金,代理卻沒有違反指引,即使啟動法律程序,亦恐需時及花費巨大,變相對買家缺乏保障。 地監局回應稱正茪漰騝s指引,包括擬建議地產代理在買賣雙方訂立臨時買賣協議前,比較業權契據(包括樓契等契約文件)上的賣方簽署與現時簽署,以及業權契據上紀錄的身分證明文件與賣方出示的證明文件是否有任何差異;另外亦擬要求地產代理必須向客人提出建議,將所有訂金託管在律師行內;但有關修訂須遞交地監局執業及考試事務委員會審議。在指引未修訂前,地監局已於上月中去信所有代理,提醒代理必須小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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