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阿博斯福一名男子因涉及一宗駕車撞死人不顧而去的案件而被落案起訴。該男子曾於2008年涉及另外一宗導致一名青少年電單車騎士死亡的案件,當時他被判禁止駕駛6個月。 警方發言人麥克唐納(Ian MacDonald)表示,61歲男子斯科特(Ronald James Scott)在去年1月29日深夜11時,騎單車沿萊曼山路(Mt. Lehman Rd.)2000號路段向南前行,被一輛同方向行駛的汽車撞及,當場死亡,肇事司機事後不顧而去。警方經大規模調查後,已對涉案39歲男子弗勒澤(Kerry James Froese)控以駕車撞死人後不顧而去罪名,警方不排除事發原因可能與酒精有關。 麥克唐納指出,警方在調查期間,遇到可能知情人士不願向他們透露案情的狀況,這令警方查案困難,他希望在弗勒澤被起訴後,知情人士能盡速聯繫警方。 據CTV電視台報道,弗勒澤為一名知名的養雞場東主,警方去年公布發現的涉案車輛,於養雞場內被找到,這部灰色的福特(Ford)Expedition型號SUV,車頭有明顯撞擊的凹痕。 報道指出,弗勒澤在2008年時曾因涉及一宗導致一名電單車騎士死亡的交通意外,被控以受到影響下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最終他在2011年承認不小心駕駛罪名,被判禁止駕駛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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