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廣州「三君子案」的維權人士唐荊陵(上圖)、袁朝陽(中圖)、王清營(下圖)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昨日二審判決,不過拒絕當面告知律師。唐荊陵的代表律師葛永喜預料會維持原判。 拒宣讀判決 稱會郵寄 律師葛永喜對本報稱,他昨日上午到看守所會見唐荊陵時,遇到原本來送判決書的廣東高院書記員。書記員見到葛永喜在座,拒絕宣讀判決書,也拒絕把判決書交給唐荊陵,稱要「等會見完了」。葛問他判決結果,對方拒絕透露,只稱會郵寄給他。葛永喜指出,高院做法相當於「秘密宣判」,按法應該公告宣判的時間地點,並讓律師和家屬參與,他說「唐荊陵先生認為這個審判就是非法的,任何的結果他都不在意」。 唐荊陵妻子汪艷芳表示,對於裁決結果他們早已有了心理準備,無罪獲釋或輕判的可能性較低,故認為高院毋須故弄玄虛,不明白對方為何刻意隱瞞。葛永喜則指,對於當局整個安排,他們認為顯然不符合法治精神。根據刑訴法規定,任何宣判也需要公開進行。 另外,王清營妻子曾潔珊也不滿當局的秘密宣判。她說,丈夫等人被抓捕開始,當局已掌控一切,認為這樣的閉門宣判,無疑是要降低外界的聲援力度。她又指出,作為家屬也受到當局的密切監控,故意透過單位來限制其行動。 唐荊陵、袁新亭和王清營於前年5月16日,被廣州國保從家中帶走,最初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轉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批捕。案件於今年1月29日在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罪成,其中唐荊陵被判監5年,袁新亭和王清營分別被判囚3年半及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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