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深圳市委前常委、前政法委書記蔣尊玉(圖)因涉嫌受賄近7000萬元(人民幣•下同),上月16日在廣州中院出庭受審,而其女兒蔣丹丹涉受賄案昨日亦在廣州市中院開審,蔣丹丹涉嫌受賄的財物為7萬元及一輛價值84萬餘元的保時捷跑車,蔣丹丹在出庭受審時表示認罪、悔罪。 據檢方指控,2010年至2014年,蔣尊玉利用歷任深圳市龍崗區委書記、深圳市委常委兼政法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原廣東省深圳市水務局辦公室主任田曉紅職務晉升提供幫助。蔣尊玉通過女兒蔣丹丹,先後七次共同收受了田曉紅賄送的現金7萬元。 2004年至2011年間,蔣尊玉利用歷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深圳市水務局局長等職務便利,為深圳市城市假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盧晟堅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幫助。 2011年,蔣尊玉通過女兒蔣丹丹共同收受了盧晟堅賄送的一輛價值84.18萬元的保時捷。 檢方認為,蔣丹丹利用其父的職務便利,共同收受他人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應當以受賄罪追究責任,蔣丹丹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屬於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昨日庭上,蔣丹丹表示認罪、悔罪。 上月16日,蔣尊玉涉受賄案開庭審理,根據蔣尊玉的證言,深圳當地一名房地產商人曾以4.5折的低價,將一套價值大約700萬元的房產賣給了蔣丹丹。另有一名叫盧晟堅的房地產商在蔣丹丹結婚時,送其一輛保時捷跑車。蔣尊玉認為跑車「太張揚」,於是將這輛車賣給了李壎迭C此後李壎面N80多萬元的購車款打到蔣丹丹賬戶上。檢方指控稱,蔣尊玉為這兩名老闆開發房地產項目提供了便利。 另外,蔣尊玉的下屬田曉紅,為感謝蔣尊玉的提攜,在過年過節時分7次送給蔣丹丹紅包共計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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