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星主席向華強的幼子向佑,去年9月在旺角涉嫌恐嚇及襲擊的士司機,被指曾向的士司機出示回鄉卡指自己是「向佑」,又稱是「向華強個仔」,及涉稱其父是「全香港最大家族龍頭大佬」。控辯雙方昨作結案陳辭,辯方指向佑被拒載及遭司機挑釁,在盛怒之下始說出「隊U你屋企人」等說話,不構成刑事恐嚇。 控方:一般人不識向佑身分 控方結案陳辭時稱,一般人未必知道向佑是向華強的兒子, 只會知道他是向氏家族成員,故今次事件中,事主可以清楚講出兩人關係,應是向佑自己說出來。 辯方質疑事主漏口供不驚慌 辯方在陳辭時質疑,事主首次錄口供時並無提及向佑曾說「全香港最大家族龍頭大佬」,數日後再錄取口供時才補加。辯方指該些說話對案件非常重要,事主無理由忘記。辯方亦質疑事主聲稱被恐嚇,惟從行車攝錄器(方向被扭轉攝入車內)可見事主態度倔強及晦氣,沒有正常被恐嚇後應有的驚慌反應。 向佑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刑事恐嚇及普通襲擊3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8日裁決。 【案件編號:KTCC8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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