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明報》早前偵查發現鄉議局前主席劉皇發長女及女婿所持有的公司,在元朗大棠持有的土地非法填土及填塘,規劃處限令去年4月前要恢復原狀,但限期屆滿逾一年仍未還原,該公司被票控3罪。控方昨指該地盤估計有超過一半泥頭仍未清除, 裁判官指公司應有社會責任,若被告再拖延進度,或會在判罰中反映。 控方﹕逾半未清 辯方﹕需4周 辯方指出,泥頭的清理工作仍在進行,目前已運走約300車泥頭,估計仍需4星期才能完成清理。被告早前已承認其中一項控罪,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將案件押後至7月6日,檢視土地還原進度後再訊,屆時將就另外兩項控罪聽取答辯。辯方昨稱預期計被告將會認罪。 暫認一罪 7月審其餘兩罪 被告兆駿發展有限公司因沒有遵從強制恢復原狀通知書而被規劃署票控。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兆駿由劉皇發五子劉業光的妻子畢麗君於2005年7月成立,她於2006年3月將98%股份轉讓予劉皇發長女劉麗芬,其夫黃汝坤及「發叔」三女婿余漢坤則各持1%股份,3人同時任董事。3人入主後即展開買地計劃,分批購入大棠土地。 該公司於大棠持有的約20萬平方呎土地,被規劃署證實非法填土及填塘,9幅涉事土地中,有7幅被限令在2015年4月前要恢復原狀,但限期屆滿逾一年,現場仍是爛地一片,部分更被人闢作停車場,並無還原。 【案件編號:STS2107-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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