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故富商何東爵士的長孫何鴻章,興訟向其堂姊兼舊情人「十姑娘」何婉琪及二人的私生子何東舜銘(原名麥舜銘),追討被指以信託方式代持有的澳娛和信德船務股份,案件昨原續審,惟何婉琪一方突提出,原來何鴻章及其用作處理涉案股份的Lare Sare Ltd.,於2011年已簽署協議,同意把所有資產轉移至何東爵士慈善基金,認為何鴻章自稱是涉案股份受益人的說法誤導,質疑他在本案的勝算,要求法庭頒令原訴一方先支付1450萬元訴訟保證金。 法官押後今日裁決。兩名原訴為現年90歲的何鴻章及Lare Sare Ltd.。3名被告分別是現時93歲、持有涉案6251股澳娛的何婉琪,持有40,050股信德船務的滿威利投資有限公司,以及負責管理上述股份的何東舜銘。 何鴻章無提股份已轉讓基金 原訴一方昨在完成開案陳辭後,代表何婉琪的資深大律師陳景生提出訴訟保證金申請,指根據涉案的一份轉讓文件,兩原訴於2011年簽署協議把名下資產轉移至何東爵士慈善基金,換言之即使原訴一方今次成功獲得股份,股份最終保留在何東爵士慈善基金,而非如原訴自稱是涉案股份的受益人。 十姑娘申請被指不合理 陳景生續指出,即使在本訴訟前,何鴻章在信中向何婉琪追討涉案股份,但何鴻章亦無提及上述轉讓安排,反指涉案股份會留給他的孩子,認為他蓄意誤導何婉琪,「究竟這個人是否有誠信和道德?」陳續指出,何鴻章另於2012年宣誓下曾稱,雖然在1956年獲繼承60萬元或600萬元遺產,以及一些物業,但他現在沒有錢,只剩下(他相信價值有)30億元的涉案股份,顯示他再次隱瞞有關轉讓資產安排。原訴一方則反對,指被告一方由案件於2011年入稟至今,有多次機會提出申請,卻延至案件開審一天後才提出,認為申請不合理。 何鴻燊被指曾威脅何婉琪 此外,何鴻章一方開案陳辭指出,根據何鴻章口供,當何鴻燊後來知悉是何鴻章出資200萬元買入澳娛股份後,便威脅何婉琪減持澳娛股份,否則會公開她與何鴻章的婚外情。何鴻章在口供亦指出,根據2007年遺囑,他欲把所有賭場生意交予何東舜銘,以獎勵他協助母親何婉琪跟何鴻燊打官司的功勞。惟後來父子關係轉差,故在2011年最新遺囑取消了何東舜銘作為繼承者的資格。 【案件編號:HCA8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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