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故麗新集團創辦人林百欣的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由於多次違反法庭命令,拒絕交出二人名下高發發展有限公司的帳目及核數文件,被公司清盤人興訟指她們違反法庭命令,構成藐視法庭。法官早前裁定顧、林兩母女藐視法庭罪名成立,押後至今日判刑。顧瑞英昨求情指患心臟病,就事件致歉,望能判處大額罰款而非判囚。林明珠則求情指事發後已親自往上海找尋相關文件。 顧律師:清盤人可向銀行取文件 顧瑞英的代表資深大律師昨稱,林明珠於事發後已親自往上海找尋相關文件,現年79歲的顧因體弱多病而未能同行。林並寫信予6間銀行索取公司的銀行月結單等,惟部分銀行以林非清盤人為由,拒絕向林交出文件。顧一方認為,清盤人可自行向銀行索取月結單等文件。 林明珠的代表資深大律師則強調,林已盡最大能力向法庭提供所需文件,犯案非出於林的本性。林只是在法庭限期後交出相關文件,而非拒絕交出,本案有其獨特性。林一方又向法庭呈交多封品格證明書,讚揚林待人友善,致力發展中國現代藝術及慈善工作等,犯案只是一時錯失。法官押後至今判刑。 【案件編號:HCMP 27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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