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地獄天使(Hells Angel)準成員,集資400萬元企圖走私半公噸可卡因進入加國,但墮入警方的誘捕陷阱被拘控。被告早前承認控罪,辯護律師昨日在量刑聆訊時,稱被告只是向臥底探員誇大犯罪經驗,在走私毒品上,其實是一名新手。
在卑詩最高法院的量刑聆訊中,辯護律師唐納森(Ian Donaldson)向法官羅斯(Carol Ross)表示,被告范卡克仁(Kevin Van Kalkeren)對臥底探員稱,曾經以一批大麻交換可卡因,只是在炫耀。范卡克仁其實是一個「笨頭笨腦的新手」。
唐納森指出,正因為范卡克仁是新手,才會墮入這一誘捕圈套。相反,案中的臥底探員卻是經驗老到,一直沒有露出破綻。唐納森說,一個老練的走私客,不會未見貨辦,連對方真實名字也不知道,便會交付大筆金錢。被告在犯案過程中向臥底探員誇大自己的犯罪經歷,只是一種炫耀,不能盡信;並稱「很多男人都會這樣做。」。
范卡克仁在本年一月,已經承認一項合謀偷運可卡因的罪名。唐納森昨日指出,在本案之前,范卡克仁曾種植大麻,但從來沒有沾手可卡因。
警方在誘捕行動中,雖然交易的可卡因並不真實存在。但由於數量巨大,唐納森與檢控官均認為,判處范卡克仁入獄18年是適合的刑罰。但唐納森指出,范卡克仁在審訊期間,一直被扣押,在獄中已經度過45個月。而且全部時間被單獨囚禁,侵犯了范卡克仁的人權。唐納森認為被告扣留候判的時間應該雙倍計算,抵消刑期。
控辯爭拗18年刑期計算
控辯雙方其後爭論服刑後申請假釋的期限。檢控官較早前曾指出,由於案情嚴重,加上范卡克仁在案中扮演關鍵角色,故此應該在服刑一半後,才可以申請假釋。一般罪犯在服刑三分之一後,便可以申請。可是辯護律師唐納森認為,不應該對范卡克仁定下苛刻的假釋條件。
唐納森又說,在2012年的誘捕行動中,范卡克仁承諾交給臥底警員的400萬元,並不全是他的金錢,是他當時從一批「投資者」集資得來。
案情透露,范卡克仁與其團伙準備購買200公斤與300公斤兩批可卡因。犯罪團伙在溫市中心一家酒店交付200萬元現金,作為首期付款,其後前往本那比一個倉庫拿取可卡因,卻被埋伏的警員一一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