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去年遭美國在台協會檢舉涉及跨國賣淫集團案。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主嫌「戴姐」戴君儀與鐘宜姿、劉喬安3人曾安排十多名女子赴美、日等國賣淫,上月依妨害風化罪起訴3人,台北地院12日首次開庭,劉喬安3人全部認罪,庭後法官諭知解除劉、鐘2人出境限制;戴君儀仍被限制出境。 本名劉依函的劉喬安說,她是因為年輕貪玩,很早就沉迷夜店生活,經濟價值觀偏頗才會犯下本案。她說,經過這個事件後,已考上芳療師證照,目前有工作,在「樂與食」、上海歡迎文化傳播公司旗下任藝人及歌手,近期還要和友人在台北市成立芳療紓壓與有機蔬食餐廳。 庭訊中,3人的律師都認為3人所犯輕微,且是接續犯,加上犯後有悔意,應論以一罪,不是檢察官起訴認定分論併罰,除請求法官能從輕量刑,或宣告緩刑給予自新機會。戴君儀和鐘宜姿的律師,則聲請能和檢方進行認罪量刑協商程序,但檢察官不同意,律師退一步請求能否改以簡易程序審理。 對律師的主張,法官表示本案目前是在審查庭,在3人都已認罪下,只是罪數和量刑問題,但若論以一罪不見得有利,因為罪質關係反有可能不能易科罰金,要律師想清楚,當庭改期6月28日下午2時半再開庭。 檢察官起訴認定,戴君儀自2010年至去年10月,共媒介11名女子出國賣淫27次;鐘宜姿自2014年4月起至去年9月止媒介賣淫6次、劉喬安媒介賣淫2次,劉不但協助鐘女媒介、物色應召女子,還幫忙在男客挑選應召女時炒熱氣氛。外傳出國賣淫的11名女子,包括女藝人、小模,讓演藝圈女星人心惶惶,檢方以保密為由,拒絕透露她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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