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領展前年以5.18億元將華貴h綜合商業╱停車場大廈轉售予投資者林子峰旗下的逸俊發展有限公司,逸俊本周二晚拆售300個車位,一夜沽清,套現約2.9億元,有車位以108萬元成交,打破最貴公屋車位紀錄。本刊翻查停車場公契(Deed of Mutual Covenant),業主拆售車位前須獲地政總署批准,署方回覆時承認事前批准拆售。有區議員質疑地政總署變相助長炒風,推高公屋車位租金,要求署方檢討機制。記者早前致電林子峰,截稿前未能聯絡。 署方初稱「無角色」 後稱批准申請 共有357個車位的華貴h停車場周二晚拆售300個車位,共套現2.9億元。然而,本報上月接獲投訴,指逸俊未得地政總署批准拆售,便委託地產代理推銷車位。記者上月24日向地政總署查詢是否已接獲相關拆售申請,當時署方回覆指於事件中「無角色」。記者及後再引述公契條文,署方昨日承認已批准拆售申請,至於接獲申請、批准日期及原因則未能提供。 地政總署強調地契條款沒有限制分拆出售車位。然而拆售前,逸俊須先制定分公契以訂明各車位的不可分割份數、車場公用空間等,向該署申請批核,拆售後亦須確保車位只供住戶使用。房委會回應指無論停車場日後擁有權誰屬,地契要求仍然有效,業主均須遵守。 公契列明須確保住戶訪客使用 華貴h綜合商業╱停車場大廈早年被房委會售予領展後,領展於2014年再以5.18億元轉售予逸俊。翻查華貴h商用部分的公契,當中第11頁第11段列明,只要停車場屬領展或其繼任公司或委託人所擁有,該公司就須確保車位提供予華貴h及嘉隆苑的住戶、租客及訪客使用。若需要分拆銷售車位,須先得地政總署批准,並確保預留一定數量車位以符合上述規定。 民主黨南區區議員區諾軒稱,不少居民反映有地產代理早於上月已開始推銷車位,甚至要求準買家於5月前交付5萬元訂金。他當時曾向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查詢,得知仍未獲批拆售。區指相關經紀有偷步賣車位之嫌,批評當局監管不力。他促請地政總署交代批准拆售理據,以及如何確保買家不違反公契。 律師:申分契普遍 地署不考慮動機 律師梁永鏗稱申請分公契非常普遍,主要為釐清業權分佈。他相信地政總署批核時主要考慮契約條文及業權劃分是否清晰,至於拆售動機、拆售後會否導致炒賣等,均不在考慮範圍,「公屋私樓處理都係一樣,領展(應為逸俊)係業主,有權處理佢麊奐~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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