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曹某變北京曹某 曹俊生被誤牽涉行賄案

[2016.05.06] 發表
曹俊生(左)與秦玉海在中國美術館的攝影作品展出儀式上。

【明報專訊】加拿大河南同鄉會會長曹俊生,早前被指涉嫌行賄已被公訴的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秦玉海,獲取高達3000多萬元利潤的巨大好處,之後他如常經常往返中國和加拿大。

涉及行賄政府官員的人可自由進出中國而不被拘,難道曹俊生有通天本領?

身在多倫多的曹俊生笑說:「不是我有通天本領,而是我被張冠李戴,中紀委說的曹某不是我,而國內傳媒就將曹某和加拿大河南同鄉會配在一起,將那個曹某變成了加拿大的曹俊生來。」

曹俊生笑稱:「媒體不加查證就讓我『賺』了3000多萬元,我可要找媒體追回這筆巨款的。」

在中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和中國監察部的網站上,有發表於2015年3月23日的一篇專稿《「雅好」,錯就錯在越界——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秦玉海案件警示錄》稱,秦玉海「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揮霍浪費公共財產、收受巨額賄賂等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該文稱:「1998年12月,45歲的秦玉海來到河南省焦作市任市委副書記、市長,2年後擔任市委書記。短短5年中,在他的力主推動下,焦作市調整經濟結構,大力發展旅遊業,實現了由『黑』到『綠』的華麗轉身。雲台山也迅速揚名全國,被國家列為5A級風景旅遊區。」

秦玉海在《中國攝影家》雜誌上的文章《我是如何走上攝影之路的》中寫道,他為推廣雲台山而邀請攝影師來拍攝風光片,但總覺得「攝影家拍攝的焦作山水作品,整體上和我所看到的點有距離,並不能準確表達焦作山水的秀美」,於是親自上陣,並且投入了極大的熱情。

該文稱,「北京某影像有限公司老闆曹某」,利用秦玉海的這個愛好,「長期為秦玉海提供圖片製作服務」,「2012年至2014年,曹某為秦玉海出版《真水》作品畫冊,拍攝以秦玉海攝影活動為主題的電視紀錄片《一個攝影師和一座山》,先後4次出資為秦玉海舉辦攝影作品展,甚至不惜動用自己在圈內人脈關係,將其作品展覽到意大利、法國和英國,累計花費580多萬元。」

作為回報,「2007年至2014年6月,應曹某請求,秦玉海向雲台山公司打招呼,使曹某公司順利承攬了雲台山公司在北京、南京、上海等城市的地鐵廣告業務;其間,秦玉海還幫該公司協調提高了廣告費標準。

僅此一項,曹某公司就獲得廣告費7685.5萬元,利潤高達76%。」

中紀委網站寫的是「曹某」,沒說是曹俊生,國內媒體卻把他對號入座。身為加拿大河南同鄉會會長的曹俊生,又確實認識秦玉海。

曹俊生表示,2001年時任焦作市委書記的秦玉海到美國訪問,他受焦作攝影家協會的委託與秦玉海結識,探討以攝影方式推廣雲台山這個並不為人知的寶藏。

曹俊生秦玉海合作攝影推廣雲台山

在《中國新聞周刊》和《鳳凰資訊》於2014年10月的相關報道中,都有這樣一段話。

「曹俊生購買了一台哈蘇相機回到焦作,對秦玉海說:『這相機放到你這兒,我回來的時候我用,我走的時候你用。』之後,曹俊生還陸續為秦玉海添置了其他頂級的攝影器材。秦曹二人常聯名舉辦攝影展,秦玉海將曹俊生稱為他的『黃金搭檔』。」

對此曹俊生表示,「我和秦玉海合作的目的,就是為了推廣雲台山。我的確購置了一批頂級的攝影器材,包括媒體所稱的哈蘇相機,但這些器材是放在焦作攝影家協會供大家使用,我並沒有藉此向秦玉海索取好處。所以上面提到的3000多萬元利潤和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媒體硬說是我的,那我可要向媒體索取這3000萬元的。」

2014年9月21日,中紀委發布簡要消息稱秦玉海正接受組織調查後,從內部消息獲知有曹姓商人以「雅賄」方式收買秦玉海後,國內的一些新聞機構,就把過往與秦玉海在攝影上有諸多合作的曹俊生,當成了專案組正在審查的「曹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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