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江蘇商人魏貞民指張學友前經理人陳淑芬與內地男子丞澎洋,於2011年藉詞轉讓「張學友1/2世紀世界巡迴演唱會」江蘇省江陰市的承辦權,詐騙其公司一千多萬元人民幣,早前向東區裁判法院申請私人傳票,指陳丞二人干犯串謀詐騙等罪。裁判官昨拒其申請,指魏指稱的犯罪行為在內地發生,香港法院並無刑事司法管轄權。 代表陳淑芬的資深大律師黃敏杰表示,陳沒有涉及任何刑事行為,又指申請人魏貞民是無理取鬧。魏貞民在庭外說將向警方求助。 裁判官指出,魏的實質指控為一千多萬元人民幣演唱會收益被丞澎洋竊取,但有關行徑在內地而非香港發生。裁判官又說,沒有任何實質指控和證據顯示陳淑芬與丞串謀犯罪。 【案件編號:ESMP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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